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提出: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为什么要关注耕地占补平衡?近日发布的重要文件中都要求推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
(2)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
1月15日至16日,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8方面的重点内容,其中第一项就是“坚持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包括:
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
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建立健全“长牙齿”硬措施;
研究推动批量增加耕地。
自然资源部“2024怎么看怎么干”系列述评之一: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2024年2月1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2024怎么看怎么干”系列述评之一: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明确:2024年将加快推进改革落地落实,把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纳入“大占补”统一管理。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全面建立实施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国家管总量、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占补平衡新机制。一方面,坚持以补定占,以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实行年度“算大账”。另一方面,统筹将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各类非耕地资源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新增加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此外,积极做好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深入纠治问题,顺利衔接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
本周,【国匠城-规划师成长学社】收集整理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文献,文献关键词“词云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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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大家推荐一些文献,包括抬田造地、耕地占补平衡方式、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耕地保护补贴、国土空间规划、耕地恢复实施路径、耕地恢复示范点、湖南两个占补平衡实践、可补充类耕地资源、适宜性评价、BPM、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GlobeLand30、土地利用格局动态变化、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耕地精细管控、耕地多功能空间分布格局、耕地资源补充潜力,等等,一共26篇,分享给大家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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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田”造地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方式——江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用地补地情况调查
大力垦造水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广西模式
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的实施障碍与应对策略
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技术方法研究
耕地保护补贴实践进展及政策创新——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南京实践
耕地恢复实施路径调查与思考——以广东省耕地恢复示范点为例
耕地上山撂荒成因及空间优化路径探究——以江西省万年县为例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顶层设计及优化探讨
关于耕地占补平衡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基于湖南“两个占补平衡”实践
广东省可补充类耕地资源适宜性评价与整治分区
基于BPM的山东省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设计与实现
基于GlobeLand30的中国耕地占补平衡评价方法研究
基于耕地进出平衡的土地利用格局动态变化研究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耕地保护问题研究——以漳州市为例
基于自然资源资产化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价值分析——以湖南省东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例
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耕地占补平衡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研究——以新田水库为例
岭南新田园视野下广州都市区耕地精细管控实施路径探讨
破解耕地占补平衡实施难的分析与思考——以贵州为例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视角下占补平衡项目优化对策
陕西省耕地多功能空间分布格局与集聚特征研究
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县域“进出平衡”耕地资源补充潜力分析——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
新时期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改进与优化
新时期海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时期江苏耕地占补平衡的实践与思考
以垦造水田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的广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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